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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等级保护测评及存储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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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等级保护测评及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院内招标文件

各相关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等级保护测评及存储设备维保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院要求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等级保护测评及存储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HGS201930

、项目预算:16元(人民币)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要求,对医院信息系统(HIS)进行安全等保三级测评及备案;根据医院具体需求,对医院现有存储设备提供维保服务,需求如下:

1. 系统定级备案

序号

需求

1

协助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信息系统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其系统中业务数据的重要性,提出定级建议。

2

协助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邀请安全测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定级情况进行评审。

3

协助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完成所有定级备案材料的准备。

4

协助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将已完成定级的信息系统向公安机关备案,取得公安部统一监制的备案证明。

2. 测评服务

序号

分类

需求

1

差距测评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的要求,对应信息系统的定级情况,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入手,进行等级保护差距测评,并为每个系统制定差距测评报告和整改建议。

2

整改建议

依据每个系统的差距测评报告与整改建议,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制定安全建设整改建议,监督信息安全整改相关方的整改活动,以满足定级保护的要求。

3

验收测评

整改完成后,完成信息系统验收测评并出具测评报告,并将该报告向公安机关备案。

3. 存储设备维保服务

序号

需求

1

对现有存储系统提供维保服务

、对投标所投产品要求:

1. 投标人应提供本次项目测评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测评方案、项目组成员等信息;

2. 投标人指定的测评机构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3. 投标人指定的测评机构相关测评人员资质要求提供至少2名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负责项目相关工作;

4. 投标方应明确存储设备清单及维保服务提供期限及服务项目;

5. 投标方及测评机构应对项目中获取的所有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相关信息和文档严格保密。

、对投标的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文件要求:

有意投标的单位须准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内容至少包括:

1. 投标价格

2. 投标方需提供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方投标人如非本单位法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方投标人如为单位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正本提供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 投标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 投标近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 投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 投标方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按上述顺序装册胶钉封装(在封装外注明投标方、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8月20-2019826

        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棉花胡同83号-招标采购办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10-56895982

十、开标与评标

本项目根据医院相关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进行开标和评标工作。评标将从报价、公司资质及工程经验、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顺序,并于评标结束后一周内通知投标方。具体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中标

在招标有效期内,医院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对落标单位不做原因解释。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根据要求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签,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按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