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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楼部分窗户更换项目询价邀请函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4号楼部分窗户更换项目询价邀请函
一. 为了更好的满足我院业务工作需要,拟对医院本部4号楼部分窗户进行更换,特邀请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前来洽谈。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4号楼部分窗户更换项目。
2.预算金额:12万元。
3.项目内容:
对我院4号楼部分密封不严的窗户进行更换,共计窗户50处;
4.工期:14天.
5.施工地点:棉花胡同83号。
三.要求
1.负责项目所需材料提供及安装,所用材料及施工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门窗结构的设计须符合《铝合金窗》GB/T8479-2003等相关规定;选用60型号断桥铝型材,型材壁厚不得小于1.4mm,质量达到国标GB/T5237-2004标准;
3.隔热条采用PA66尼龙条产品;密封条采用优质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应符合GB10711标准;
4.窗实体和墙体间缝隙采用优质发泡胶填充和优质防水硅酮密封胶封口;五金件选用优质配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双玻璃中空5+15+5,性能满足《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的6级水平。要求为:气密性6级;抗风压性能5级,不低于3000 Pa; ;水密性不低于3级;传热系数:小于等于2.5W/㎡ .k;遮阳系数:不大于0.595。
6.资质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且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项目所需的施工资质。
四.投标人需知
1.我院评定小组在对项目评定时,只对各公司所投项目的文件进行比较,综合评议。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遵循低价中标的原则。
2.报价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更改条件,否则视为作废。
3.评定结束后,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且不承担为此次竞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4.现场踏勘:(1)投标人可在发标后2日内与招标人联系,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现场勘察联系人:殷宏亮、电话:568958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是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断、理解和结论负有责任
5。报价方式:项目清单报价,注明主材品牌。投标人应予充份考虑,对项目必须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或更佳的售后服务,且所投价格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五. 有意参加本次洽谈的单位,请于2017年7月3日中午12:00前, 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办公室。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83283419
七.具体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护国寺中医医院招标办
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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