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购置救护车招标公告
救护车招标公告
我院计划购置救护车一台,现特邀请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采购救护车一台。
二、采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6万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证明文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采购〔2010〕362号)、《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京财采购〔2010〕366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7救护车协议采购定点供货服务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框架协议;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整车必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7、 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整车必须已通过国家3C认证。
8、 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整车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北京市正在执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规定,并已列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
9、 投标人须具有汽车销售资质。
四、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丽 电话:010-83283419
五、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 9:00
六、具体洽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有意参加本次洽谈的单位须准备文件一式三份,内容包括:投标价格、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售后服务承诺、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带当年年检章)、生产许可证(副本、带当年年检章)、组织机构代码及样本彩页,按上述顺序装册封装(在封装外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于2016 年 11 月25日9:00时之前送交到我院行政楼二楼招标办。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2016-11-21
上一篇: 放射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下一篇: 航空胡同42号污水处理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