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基建维修工程、 合同等审计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基建维修工程、
合同等审计招标项目
招标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依据政府采购的要求,我院将对2016-2017年度工程审计工作征求合作单位,诚邀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参于竞标。
一、招标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范围内基建工程、维修工程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合同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以上(含)资质的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须有医院竣工结算审核业绩。
(二)投标人最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投标人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单位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引起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三)能提供具体审计工作方案,包括审计服务的依据、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工作进度安排、服务承诺等。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招标内容
(一)工程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
1、对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进行审计,并出示审计报告书;
2、审核竣工图纸是否与施工现场相符;
3、全过程审计。包括招标、施工、竣工交付、结算决算审计。审查工程项目有无重复或遗漏,工程量是否真实,材料及设备价格是否合理;审查收费标准是否与施工企业的类型、等级相符合,费用记取的计算有无差错;
4、取费依据是否准确,套用定额是否合理,计取综合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符合规定;
5、审计人员应结合市场行情对建筑材料价格进行核算,现场勘查核实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核准实际施工量及结算情况。
(二)合同审计
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核,审核所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
五、审计收费标准
1.审计取费分基本取费(按送审工程造价总价款)和效益取费(按送审工程造价核减额);
2.基本取费不得超过0.2%,效益取费不得超过7%;
六、投标人须知
1、我院在对项目进行评定时,只针对各公司提交的文件进行比较,综合评议;
2、洽谈时我院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洽谈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更改条件,否则视为作废;
3、评定结束后,对未中标者不做任何解释,并不承担为此次竞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4、审查工程资料自取。
七、投标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公司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
2、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公司公章;
3、项目业绩:近三年(2013-2015)具有独立完成医院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4、审计工作方案,包括审计服务的依据、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工作进度安排、服务承诺等。并同时提交投标公司概况,详细介绍本公司基本情况、执业人员构成、人员组织安排等;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文本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装订整齐,密封完好,正副本内容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应打印出来,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在文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涂改、增删等,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在封装外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递交到指定开标地点。如因密封不严,造成该标书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招标安排
投标人请于2016年 9月 26 日前送至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审计科。联系人:侯建霞 电话:010-56895982,具体洽谈时间另行通知。